立刻咨询:获取人事服务定制解决方案

联系我们:010-58697071

政策资讯
首页 > 政策咨讯 > 济南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2930元上限14646元

济南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2930元上限14646元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6-30 13:14:28.0


在e社宝享受最低的价格,享受安全可靠的服务,解决您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孩子上学问题。你的梦想有多大,我们承载的平台就有多大,代缴社保公积金就来e社宝代缴服务平台!!

济南市统计局公布2015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82元。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公布了2016年度(201671日至2017630)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

新缴费基数执行后,济南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有所增加:

一、参保单位最低缴费额增加:20167月起,济南市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基数下限由2626元调整为2930元。我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应及时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并在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余额不足的将无法完成银行扣款,从而影响单位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将有所增加。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最低缴纳额为586;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0元医疗门诊统筹金)的,每月最低缴纳872.5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缴纳1074.2元。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人员应及时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从而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此外,随着社平工资的公布,1-6月领取临时待遇的退休人员,也将从7月份开始,领取正式养老金待遇,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开始补发正式待遇与临时待遇的差额。

威克逊 ▪ 您身边的人力资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