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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济南市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为2930元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6-30 13:2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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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统计局公布2015年度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82元。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公布了2016年度(201671日至2017630日)济南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

新缴费基数执行后,济南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有所增加,参保单位最低缴费额增加。20167月起,济南市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基数下限由2626元调整为2930元。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将有所增加。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最低缴纳额为586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8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0元医疗门诊统筹金)的,每月最低缴纳872.51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的比例)的,每月最低缴纳1074.2元。

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人员应及时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从而影响参保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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