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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缴纳基数和比例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5-24 09:54:37.0


南京社保缴纳基数和比例

(1)2018年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

失业保险:从201881日至201812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9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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