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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开展国企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7-25 11:31:4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针对目前劳动关系工作进展情况,李忠介绍,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继续推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稳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定印发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暂行办法,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和薪酬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制度,指导各地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18.7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11.1%。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9元。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5%左右。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天津、湖北、云南等地将专业性调解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范围。启动第二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加强。截至6月底,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4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93.6万户,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75.4亿元。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十三五”时期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综合计划。出台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李忠指出,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确保平稳有序。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开展2016年度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意见。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动地方探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二是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制度。研究制定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工作。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开展专项督查。制定出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制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监察执法日常巡视检查覆盖范围,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

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居住证管理条例》,推动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公共服务。加强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和诚信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家政服务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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