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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扎堆续缴社保 提示:可错峰续费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12-30 15:26:28.0


时至年底,城区迎来新一轮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续费高峰。市社保征稽局提醒,我市从2008年起就对此项缴费时间进行了“错锋”调整,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合理安排续费时间,避开缴费高峰。

市社保征稽局提示,我市从2008年起将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该局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照目前的社保缴费年度时间规定,参保人员可以在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任何一个工作日续缴养老保险费。在上次缴纳医疗保险费截止日前续缴医疗保险。正常续缴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就近的三峡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后个人妥善保管好缴费发票,无须打印个人缴费年账,缴费人可通过人社局网站查询本人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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