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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社保“缴费不公”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11-28 11:24:32.0


警惕社保“缴费不公”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 李哲) “在降费的过程中有一个更实质的问题,即隐含在偏高的名义缴费率背后的‘缴费不公’,应该引起关注。”4月26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针对“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现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认为,降低企业成本时,“法定劳工成本,要降低,更要公平。”

郑功成认为,要适度降低法定的劳动成本,关键问题在于“五险一金的费率偏高”。他说:针对这个问题现在大家已经有了共识,国务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在逐渐降低社会保险的缴费率,但同时更应该关注“缴费不公”的现象。

养老保险的单位征缴比例为例,“东北地区即便按20%征收,依然有收支缺口。但是在珠三角、长三角,缴费比例就低多了,像珠三角地区的单位实际缴费率也就是6%左右。而浙江是按照名义缴费率14%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且是按照社平工资的65%缴的,所以实际上只相当于工资总额的9.1%。”郑功成说:从20%还不够的东北地区,到6%左右的珠三角地区,再到9%左右的浙江省,法定劳工成本负担极度不公,不仅扭曲和损害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正,也扭曲了整个市场经济竞争的环境,突破了法定劳动成本必须公平这个底线。

“因此,如果只看到名义费率较高,简单地实施降费,长三角、珠三角还可以降费率,这些地区的竞争优势就更加明显了,而东北将更难发展起来,地区经济发展将更加失衡。因为缴费费率越低,对资本的吸引力就越大。”郑功成说。

如何解决“缴费不公”的问题?郑功成认为必须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一、加快统筹步伐。他说:“法定劳工成本一定要降低,一定在降费中尽快实现缴费负担公平,无论在哪个地方办企业,法定成本的负担比例必须是一样的。为此,必须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一,加快统筹步伐,拖一年,地区的利益分化就会越来越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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