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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更多人享有医疗保险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12-11 11:19:44.0


立法保障更多人享有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高,一些群体看不起病,“看病难”与“购房难”一样,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症结和良策何在?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各方都就此提出了许多建议。市四届人大代表、市中医院院长杨卓欣经过长期观察、“把脉”,开出“良方”:进一步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走“个人努力与社会共济”结合的健康保障道路,让人人都享有社会保险。

没有医疗保险就会感到“看病贵”

身为医生,身为医院院长,杨卓欣发现,叫“看病难”、“看病贵”的是没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患者,即使是一场感冒,也会使他们感到药费贵,更不用说大病住院。相反,那些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公务员和职工,承受力较强,对“看病贵”的感受就不一样。由此他发现了“症结”,并开出了“良方”:扩大社会医疗保险面,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险。于是在今年初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他领衔提交了《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努力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的建议》。
杨卓欣在《建议》中分析道,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综合医疗、住院医疗和劳务工医疗三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体系,保障了各层次劳动者的医疗需求。然而深圳是人口结构比较特殊的一个城市,人口中大部分是暂住和流动人员,而这些人员由于各种原因,许多人仍无法参加医疗保险,是深圳“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群体。深圳虽然已经实现深圳户籍员工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95%,但与目前深圳管理的1000多万人口相比,仍然只是少数,大部分人没有社会医疗保险。因此应该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服务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除了对劳务工、少儿、在校学生进行覆盖,还要针对无业、失业人群制订相应的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他们纳入医保制度,实现医疗保险的广覆盖,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难题。

有关部门表示扩大保险覆盖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杨卓欣代表的建议十分重视,在答复函中表示,建立健全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等问题,是当前我市医保工作的中心任务。去年下半年开始,劳动社保局专门组织人员起草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此办法拟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劳务工、少儿、所有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及所有具有本市户籍的原农村城市化人员。目前《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预计今年下半年将正式出台。
我市已经建立了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而且实施了《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这是我市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的具体体现。

加大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表示,市劳保局结合本市医疗保险工作实际情况,汇同市卫生局拟定了《深圳市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到社区就医的实施办法》。本办法拟加大基金的投入,加大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到社区健康中心就医的药费,拟从统筹基金支付30%,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70%,引导参保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该《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审定,近期即将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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