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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人社厅下放6项管理职能实行属地化管理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02-06 10:56:28.0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将原由省级管理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中央驻青企业和省属国企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等6项职能下放属地管理。
本次职能下放,是青海省人社厅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具体措施。将原由省级负责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中央驻青企业和省属国企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奖励、企业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技能(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的管理及补贴审核、通用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通用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6项管理职能下放至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行属地化管理,将有效简化相关人社服务工作流程、增强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资源配置,个人、企业申请各项补贴将更加方便,初、中级职业鉴定审核、办理时长缩短,极大方便办事群众。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在积极与各地人社部门做好工作交接和工作指导的基础上,对现有省级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继续将有助于基层管理和工作开展的审批事项下放市州承担,做到彻底放、放彻底。同时加强对市州的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职能任务。建立健全全程监管机制和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实现监管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积极推进便利化审批,合并审批、服务同类项,持续优化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