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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保药品目录将统一最新消息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4-10 09:24:56.0
医保药品目录整合统一,形成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人人保报道,近日,安徽省医保办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整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同时,我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也将一并制定。
据悉,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现在还是分别执行各自的医保药品目录。《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原则上保留原有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内的所有品种,整合形成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要求,实施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整合工作。整合后的《药品目录》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保障制度。
根据《工作方案》,此次整合范围包括:人社部门管理的目录品种和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目录品种,按三大类分别进行支付。据了解,我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现阶段包括1400余种药品,而现行的城镇居民医保药品目录涵盖2300种左右。这也意味着,整合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民朋友,能够报销的药品数量将增加900种左右。
我省还将制定《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适用于我省各种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制度,包括综合服务类、手术与康复类、医技诊疗类、介入类、麻醉类、临床各系统诊疗类、按病种收费类、新增及自主定价类等9类。
据介绍,医疗服务项目支付包括完全支付类、部分支付类、重点监控类、不予支付类等4类。其中,完全支付类建议按照1.0的系数纳入政策范围可补偿费用,部分支付类建议按照0.8的系数纳入政策范围可补偿费用,重点监控类建议按照0.6的系数纳入政策范围可补偿费用。
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还将实行最高限价。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价,建议暂以安徽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作为医保支付价的最高限价。检查类项目单价最高支付5000元,治疗类项目单价最高支付2万元。
据悉,《药品目录》和《服务项目目录》预计将于2018年6月15日之前由相关部门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