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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有哪些?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2-12 13:17:32.0


洛阳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有哪些?

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2.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4.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失业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携带本人失业证明材料;

2、由受委托人代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受委托人为用人单位的,还需提交用人单位证明和经办人员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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