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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济南第四批独子企退职工养老补助发放的问题解答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12-15 11:12:06.0
第四批独子企退职工养老补助将发放,具体内容请跟小编来了解一下!
从济南市卫计委获悉,第四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即将启动发放工作。为此,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作出解答。
问:第四批一次性补助发放对象有哪些?
答:2015年落实第四批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范围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原市属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社会上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含符合上述条件退休后已经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2015年当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问:第四批一次性补助集中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第四批的集中申报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23日;本年度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时间为10月9日至12月31日。符合第四批一次性补助条件的人员,应于10月9日至10月23日(不含公休日)按照申报规定要求进行集中申报,逾期不再受理;2015年当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10月9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问:第四批一次性补助申报的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第四批一次性补助发放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经乡镇(街道)、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口计生委)初审合格后,由市卫生计生委复核确认并报市财政局,由指定银行发放。
问:第四批一次性补助申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符合第四批一次性补助发放条件的人员,申报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证、退休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合同书、退休工资核定表、一次性补助申请表(可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领取)。其他人员代为申领的,应同时提供代申领人身份证;退休人员已经死亡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以上证件应带原件和2份复印件。
问:一次性补助申请表到哪里领取?
答:一次性补助的政策文件、企业名单、申报流程、证件要求等,请登录济南市卫生计生委政务网站查阅下载。为减少集中申报时的等候时间,第四批一次性补助发放对象可在网上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好,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领取《申请表》。
问:第四批一次性补助资金发放时间?
答:符合第四批发放条件的退休职工,经集中申报、初审、复核并公示后统一汇总,由银行转入个人银行卡账户,大约在11月30日前发放完毕(领取银行卡时间另行通知)。2015年当年度申报人员约2016年3月底之前发放完毕。各县(市)区所属企业除有特殊规定的外,与市同步进行。
问:咨询企业归属该找谁?
答:企业归属、认定等相关问题,请与市或所在区的国资委(发改委、经信委)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
问: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答:申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可直接到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