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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制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4-08 10:12:39.0


双轨制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日前《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这意味着逾5亿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提升获得了政策机制保障。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制对实现“老有所养”全覆盖,提高国民幸福指数意义重大。无论是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还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在发挥财政作用的同时,离不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实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需要将基金有效运用,避免基金躺在账户上“睡觉”造成贬值、资源浪费,为财政“减负”。

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基金分散,省级归集的困难更大。这给全国统一运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带来难度,而由地方政府委托市场机构运营,地方政府面临考验。有些地方能够高效运营从而实现其保值增值,但各地发展的不平衡性,受多种原因影响,不同地方对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不同甚至差异很大,由过多的地方运营,增加监管工作复杂性。

针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特征,要实现保值增值需要以“双轨制”的方式来运营,即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负责。对于有能力实现其保值增值的地方,可以由地方政府委托市场机构运营,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管。对条件尚未成熟的地方需要由国家或由国家指定省市来负责,集中资金,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让个别账户资金加入整体之后显现出更大价值。

虽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不具备像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交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条件,但可以通过制度的调整,技术的改进,方式的创新,根据自身特征,依据实际情况,扬长补短,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殊途同归”——保值增值,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适用可行的投资运营经验,也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更高效、更便捷保值增值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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