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咨询:获取人事服务定制解决方案

联系我们:010-58697071

政策资讯
首页 > 政策咨讯 > 6月起南充市个体参保人员可缴养老保险

6月起南充市个体参保人员可缴养老保险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6-24 14:25:29.0


在北京缴社保就找e社宝方便快捷,安心更放心!


南充市社保局获悉,南充市2016年个体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确定,个体参保人员可在40%100%七个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本月起市民可在各相关银行网点缴费。

据介绍,四川省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520元, 依此数据作为2016年我市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个体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选择40%100%七个不同档次缴费。

七个档次缴费标准分别是:40%全年缴费金额4843.20元,50%全年缴费金额6052.80元,60%全年缴费金额7262.40元,70%全年缴费金额8472.00元,80%全年缴费金额9684.00元,90%全年缴费金额10893.60元,100%全年缴费金额12103.20元。

缴费期间, 在市本级参保的个体人员可以到顺庆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相关银行网点缴费, 若是补缴以前年度欠费或当年需办理退休的人员,则需要到市社保缴费大厅办理。在各县(市、区)的参保人员,则在参保地的相关银行网点缴费。今年缴费时间从6月开始,截至12月底。

市社保局提醒市民,因为参保人员非常多,致使每年10月至12月形成了缴费高峰期。建议参保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错开缴费高峰期,且按时缴费。

威克逊 ▪ 您身边的人力资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