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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将实现十三连涨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11-20 11:43:15.0
日前,李克强总理所作的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将继续提高养老金标准,具体情况,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这意味着从2005年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实现“十三连涨”。
2016年,我国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1亿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也提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推动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提高覆盖面。
养老金的科学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们普通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到2016年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已正式启动。首批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约的有7个省份,资金规模达到了3600亿元,资金划拨也在陆续到位中。
他强调,养老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所以最主要考虑的还是基金的安全。“我们要加大风险管控,同时也要确保基金收益,所以要给予政策支持。”
延伸阅读:辽宁退休养老金将实现十三连涨
今年9月底前,辽宁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我省确定沈阳、大连、本溪、盘锦、葫芦岛五市为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城市,力争2017年上半年首批运行城市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力争年底前在全省14个市全面推开。今年,辽宁将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国家政策尚未出台。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立即着手落实,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把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介绍辽宁省社保、就业、维权、低保、救助、卫生医疗、财政支持等重点民生工作情况。
年底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降至30%左右
今年,全省14个市都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省卫生计生委表示,为探索改革路径,为了做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关于运用典型经验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今年9月底前,全省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推进管理体制、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等深层次改革,共有六个方面的重点改革重点。
辽宁将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与此同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同时跟进、同步联动挤压药价空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配套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力争到今年底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另外,将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合理界定政府、部门、公立医院、患者和社会各方面的责权关系。
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加快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巩固和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覆盖面,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
辽宁还提出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通过薪酬制度改革,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使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结合起来,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
将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今年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
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支付政策,畅通转诊渠道,调控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7月起执行新低保标准 全省平均提高约6%
省民政厅介绍,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有城乡低保对象138.5万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1.98亿元;医疗救助215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7亿元;临时救助28.2万户次,发放救助金1.54亿元;2016年至2017年供暖期,全省取暖救助85万户,发放救助金4.5亿元。
去年提标后,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22元/月,比2015年提高6.1%,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3903元/年,比2015年提高13.4%。全省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等城乡困难家庭区分取暖方式给予救助。集中供暖的一般按60平方米以内全额救助; 分散取暖的城市不低于500元标准,农村不低于200元标准。
2017年,我省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省平均提高6%左右,新的保障标准拟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继续提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去年,全省企业养老、城镇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99.1万人、2376万人、665.4万人、886.4万人、789.4万人。
2016年,辽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同步提高了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其中,按略高于6.5%的标准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月人均水平达到2304元。同时,全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全省月人均失业金提高到101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居住就医联网结算,14个市、186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联网结算系统,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有4610人次实现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省人社厅表示,我省从2004年起,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幅在10%左右。经过连续12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已经从2004年的581元提高到2016年的2304元。
从人社部2017年工作计划了解到,今年将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立即着手落实,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把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到2030年辽宁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5岁
省卫生计生委介绍,去年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设置16个量化指标,如人均预期寿命到2030年达到80.5岁、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4%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
医改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试点。2016年,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420元。新农合受益农民3230万人次,重大疾病患者受益19.39万人次,新农合大病保险惠及10.59万人,参合率达到99%。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结算覆盖42个县的86所县级公立医院。
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全部县级公立医院以及鞍山、本溪、锦州和盘锦4个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第一批试点城市鞍山市基层门诊量同比增长10%,本溪市公立医院呈现药占比下降、床位使用率上升等“五降两升”效果。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在基层卫生机构可以得到12大类45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
年底前14市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
去年底,人社部就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下发了文件。辽宁于去年底全面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系,全省14个地级市186家定点医院纳入联网结算系统。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3.4万名退休人员申请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有4610人次实现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结算医疗费用达6869万元。
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的基础上,辽宁正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目前,我省已被国家确定为全国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省份。按照国家部署,我省确定沈阳、大连、本溪、盘锦、葫芦岛五市为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城市,力争2017年上半年首批运行城市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力争年底前在全省14个市全面推开。
去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同比降27.6%
省财政厅介绍,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实现全省27.6万人脱贫、621个贫困村销号、3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移民安置和危房翻建。2016年,共争取中央财政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431.1亿元,省财政安排并拨付资金60亿元,同时配合省人社厅落实各市上解40亿元任务,形成100亿元用于充实养老风险基金,切实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
去年,辽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省用政府财政财力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同比下降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