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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11-29 10:45:18.0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保制度。那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而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