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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算是工伤?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11-02 10:43:06.0


怎么样算是工伤?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了职业疾病而治疗的情况下,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具体怎么样算是工伤呢?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中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中的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及火车事故等等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而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而负伤致残,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工作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注意:有故意犯罪的,醉酒或是吸毒的,自残或自杀三种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三、工伤保险享受范围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险基金支付。工伤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保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从工伤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来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而引发的疾病,并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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