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咨询:获取人事服务定制解决方案

联系我们:010-58697071

政策资讯
首页 > 政策咨讯 > 单位能以补贴替代社保费吗?

单位能以补贴替代社保费吗?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12-15 11:10:43.0


单位能以补贴替代社保费吗?

单位以补贴替代社保费?宜昌市人社局:此举违法,详情请看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料!

“我们单位有一个职工是外地户籍,个人在户籍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了社保,他不想在宜昌参保,只想单位给他报销一部分社保费,这样行不行?”昨日,一企业负责人事的工作人员致电咨询。

对此,市社保征稽局工作人员称,按规定,企业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采取各种其他形式代替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即使职工出具书面意见表示自己不愿缴纳,由单位发放现金补贴,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因与社保法相违背,仍然是无效的,职工仍有权主张单位为其补缴社保或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企业也将面临劳动监察部门对于其违法行为的查处。

对此,市社保征稽局提醒,参加社保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是企业和劳动者的义务,每个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参保。

威克逊 ▪ 您身边的人力资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