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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吗?没那么容易!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1-25 11:23:14.0


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吗?没那么容易!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未按规定及时参保缴费,在需要使用社会保险时才发现参保的重要性。所以,经常有人因为上面的种种原因咨询还能不能补缴社保?对于补缴社保,国家也是有着相关严格规定,不是你想补缴就能补缴上的。

在职职工

只要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按规定补缴应保未保年限的社保费用。

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历年缴费基数和当时规定的缴费比例补缴社会保险费。无法确定缴费基数的,以青岛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补缴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

实际上,如果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未能及时缴纳社保费用,单位通常不会积极配合补缴应缴的社保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在提出补缴申请时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可按规定补缴;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允许补缴。

延长缴费人员

当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年龄到65周岁,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齐。需要注意的是: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能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日常生活中其他方面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在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而补交、补办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是不在认可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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