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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后,你的社保公积金如何转移接续?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12-20 11:15:56.0
春节后,你准备找新工作吗?如果找工作,你在原单位的社保、公积金等,如何转移接续?
从2010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缴纳,各地缴费比例规定不同。
当地城镇户籍居民
可以到户籍地社保局申请自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即可去地当社保局申请办理。
非当地城镇户籍居民
非当地城镇户籍居民,没有工作单位,则不能在当地申请社保自缴费,只能通过就业单位参保缴纳社保。或寻找单位挂靠,通过挂靠单位代缴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因此,离职创业者要想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就要记得以个人形式继续缴纳养老金。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
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
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
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录用新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因此通常将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劳动者更换了工作单位,只要及时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龄也就续上了。
注意,以下这些情况,工龄都可以算上!
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未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计入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的工龄仍应合并计算。职工留职停薪期间、留用察看期间,计入本企业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