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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社保换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12-14 11:13:03.0
日前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发布《〈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透露,国内个别企业员工为了生活稍微宽裕一些,主动不参加社会保险,让单位将这部分费用转化为工资发给自己。
工友们主动不参保,要求将应缴的保费“转化为工资”发放,这无论如何都是不明智的,与“舍本逐末”无异。首先,企业给职工“社保换工资”,绝对只会是个人应缴的8%部分,至于单位应缴的12%部分,他们肯定不会“转化为工资”发给你。你不愿意参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职工缴费,何乐而不为?他们梦里都会笑醒的。
其次,职工万不可患“短视病”。“吃请不管晚上”的民谚,是告诫人们过日子不能光顾眼前,需要有长远打算。年轻力壮时不参加养老保险,将来养老问题如何解决?届时悔之晚矣。即便面临经济窘迫,也要想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困难,万万不可主动提出放弃养老保险的糊涂要求。即使无良企业诱骗误导,也不能上他们的鬼当。
再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明确,养老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及其员工的法定义务,没有参加与否的选择余地,不参加就是违法。在这方面,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切实作为,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应保尽保,不留死角。对于拒绝为职工办理社保的单位,要依法严惩,不可姑息迁就;对于认识糊涂的职工,要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使之明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