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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转入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7-12-19 13:53:48.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转入

1.参保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如何提出申请?

答:参保人员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之后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及金额;

(2)录入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3)确定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社保资助)予以清退;

(4)合并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5)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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