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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人事代理和事业编区别?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4-17 09:50:49.0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总人数约有五千万人,其中医疗工作者五百万人、教师一千五百万人、公务员七百余万人。其他的部门比如文化、体育、科研等部门林林总总加在一起约一千余万人。
国家改革的思路是这样的。
只要是市场化能解决的问题,就把他从事业单位的服务范畴里拿掉;
只要是不涉及国家管理职权的东西,就把它从公务员序列里转移到事业单位。
“同工不同酬”简简单单的几个字道出了无数编外人员的心头苦。而这一现象终究是要变革的。据了解,不久将来会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这意味着,在我国长期存在的“事业编制”或将取消。
因此在和医院签合同,一定弄明白--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这三类区别
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
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和学历职称往往没关系,和关系往往有很多关系,哈哈!)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
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所谓人事代理编制其实是一种流动编制,清华首创,其目的是为了用活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多了,这种编制不免会给新人才的幼小心灵造成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