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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劳动法新规!孕妇产假假期以及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详说明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8-01-25 13:35:05.0


2017劳动法新规!孕妇产假假期以及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详说明

很多人有这样的误解,觉得女人怀孕后就意味着失业。因为如今的一些公司,他们在选择人员时的的确确是对孕妇是有些偏见的,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孕妇的产假假期以及工资发放,甚至不惜将其辞退这些都是不被允许的。我国法律对于孕妇产假假期以及假期间的发放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产前假

孕妇孕后期行动不便,怀孕28周以上就可以申请2个月的产前假,产前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为员工月工资的80%进行发放。

二、保胎假

孕前期胎儿是不太稳定的,需要多休息来保胎,这期间孕妇请假,可以请求医生出示相关证明,那么保胎期间的工资需按照病假工资的标准进行发放。

三、法定产假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和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在职女性职工可以享受到98天约3个月的产假,如果孕妇难产的可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孩子,产假增加15天。

另外怀孕未满4个月小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4个月以上小产的可享受42天的产假,而且还可以领取一定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以当地为准,生育津贴和法定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三、哺乳假

在职女性职工可享受6个月左右的哺乳假,哺乳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员工工资的80%,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的需要医生开具证明,延长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为员工工资的70%

四、产检假

女人怀孕后需要定期做产检,产检期间用人单位应全额发放工资,不得以请假旷工或者其他理由扣除员工工资。

虽然如今女性不断强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女性职工们尤其是怀孕后仍然是职场上的弱势群体,怀孕本来就很辛苦,她们应该受到更多的保护和照顾,再次提醒各位女性朋友们,一定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好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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