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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社局“四强化”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6-14 11:05:43.0
德化县人社局“四强化”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强化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协调工作,不断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尽量将劳动纠纷、争议化解在基层。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标准配备专职仲裁员、书记员,并聘请多名兼职仲裁员,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保证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三是强化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标准化建设仲裁院,设立仲裁庭、调解室、立案室,完善配套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更好服务办事群众。
四是强化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工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于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积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保案件裁决的科学、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