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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生育保险的注意事项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6-22 13:31:12.0


时间限制据了解,目前大多数生育险的对象都为2040周岁的怀孕妇女。其中,中国人寿对怀孕超过12周的就不予受理,太平人寿设置了28周的限定,金盛人寿则以32周作为分界线,天安保险为35周,平安则取消了这一时间限制。


此类险种主要关注的是孕妇的分娩意外。各大保险公司对于在保险期间,分娩意外所造成的身故,残疾,都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保险金给付。但是在保险期这个问题上,一些险种的设计略欠合理。其中某保险的保险期截止于被保险人的该次妊娠预产期后第7日的24时,也就是说,如果晚产的孕妇在这个7之后遇到分娩意外,将很难得到保障。


注意点2:购买门槛部分公司也提供相关的生育保险,但是必须建立在寿险主合同的基础下,作为附加险。此类险种一般可覆盖的年龄层较广,保障的妇科疾病也较多,拥有更长的险期能够选择。然而必须购买其公司的寿险产品作为前提,成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门槛。同时,保险不涉及新生儿健康的保障也会影响一些消费者的选择。


注意点3:保障范围一些公司的分娩意外受保人是孕妇与胎儿,而另外一些则仅仅保障准妈妈的平安,在此提醒消费者投保时应当仔细确认。


另外,太平洋保险和太平人寿不仅提供分娩意外的保险,更能够对医疗事故外的意外(如车祸)提供保障。


太平洋安泰人寿的妇婴保险较为关注妇科疾病。此险在一年内能够为第一被保人在妊娠期间患有的妊娠并发症,按保险金额20%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如首次患有妇女疾病,亦可得到保险金额20%的保险金,以一次为限。


比如办理泰康的阳光丽人保险计划,并且附加保费为200元的女性生育健康保险,保费合计3318元,附加限部分基本保障权益包括:女性妊娠疾病保险金3万元,新生儿先天性疾病保险金3万元,分娩身故保险金10万元等。


注意点4:母婴保险在一些保险公司中,此类险种也有直接更名为妇婴险的。顾名思义,后者在保障了准妈妈的前提下,也没有忽视对新生儿宝宝的关心。太平洋保险对出生一周内的新生儿承担意外伤害事故保险责任。太平人寿则在孕妇险的基础上,提供了可附加的婴儿疾病保险,能够保障婴儿出生满24小时到5周岁这段时间,因先天原因造成的30种疾病。


另一家保险公司的母婴保险侧重点偏向于新生儿。此险能够为满30天前的新生儿提供一定保障。为因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宝宝,按保额给付保险金。同时还为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或意外引起延长住院的新生儿,提供住院治疗补贴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所有保障前提是新生儿必须未满30天(含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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