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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生育二胎后有哪些津贴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7-04 14:59:49.0


当前,各社保经(代)办机构正常受理参保单位递交的生育津贴申领材料,所有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均可领取生育津贴。

根据新计生政策,自2016年1月起,我市已取消晚育假制度,改为生育奖励假。在新修改的计生政策尚未实施之前,我市已停止办理2016年1月1日以后分娩参保职工的晚育津贴支付业务,您可先行领取生育津贴。

目前,市社保中心6月份已收到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文件,待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相关政策升级改造后,预计7月份将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补发生育奖励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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