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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意识、牢记宗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社保人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6-02 09:50:08.0
日前,重庆市綦江区人社局党委部署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局机关党委下发了相关活动方案。对照方案,我感悟颇深,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又该如何有效履职,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扎实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呢? 下面浅谈一下我的感悟。
一、增强五种意识
一是要增强党的意识。党的意识,是党员对党的性质、宗旨、历史使命以及党的纲领和任务的自觉认识,是党员政治觉悟和党性的集中体现,是党的整体利益与意志在党员个体身上的具体表现。随着和平年代的到来,随着政治斗争的远去,党的意识在逐渐淡化,党员和非党员的界限在逐渐模糊。“我是党员”这一崇高的称号、这一神圣的使命在一些党员心中渐渐淡忘,这部分党员的先进性无从谈起。增强党的意识,在形式上,一要靠组织教育,二要靠自己内修。这次学习,就是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增强党的意识,在内容上,首先要学好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意识。党章不仅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也是党的理论精华。我们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养成经常学习党章的政治习惯。要把党章作为加强自己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工作的根本依据。我们只有常怀党章在心,时刻以党章为准绳,真学真用,才能不断完善、提升自己,自觉成为党的人。
二是要增强组织意识。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意识需要在党的组织活动中去培育。要成为党的人,就要增强党的组织意识。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组织意识在弱化。从党组织自身来看,党政不分的工作理念导致一些党组织将单位的集体活动代替党的组织活动,没有有意识地将党的组织挺起来,将党员牢牢地吸引在组织里;从我们党员个体看,组织意识也在弱化,“我是组织的人,我要为我的组织做贡献”这样的意识在减弱。要增强组织意识,首先要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开展正常的有质量的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增强组织纯洁性。作为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要增强组织意识,就要对党忠诚,与党同心同德,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以组织规范自己的言行,以组织约束自己的言行。
三是要增强纪律意识。党既然是一个组织,它就有组织的规定性,不然党就会是一盘散沙。习总书记明确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有一段时期,我们把纪律看轻了。一方面,有些党员纪律散漫,讲话没分寸,工作选择性,无所敬畏;另一方面,组织疏于管教,有些放任自流,对工作重结果,轻过程,以任务是否完成为衡量标准,至于任务完成的手段或任务完成者的人品都给予了“包容”,导致违纪现象蔓延。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党的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实施“八项规定”到“苍蝇老虎一起打”,再到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反腐斗争的前沿,反腐败正在向标本兼治深化。党的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敬畏党的纪律,经常不断地反省自己,做到慎独、慎微,防早、防小,把纪律、法律和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消除特权思想,严格自律底线。
四是要增强先进意识。党章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先进性是我们党的本质属性。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拥有党员意识,自觉按照党章要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做群众的表率。作为一名党的干部,更要做党员的表率、群众的模范。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因此,我们必须模范加强党性锻炼,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模范落实“一岗双责”,模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争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党员的带头人,切实担负起党赋予我们的使命。
五是要增强行动意识。习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干,才是改造世界的直接力量。当我们明确了方向以后,留给我们的选择——也是唯一选择——就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否则,我们将一事无成。我们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修身、齐家、工作全过程。要心中有责,奉献敬业,积极投身到县委各项工作中去,激发工作热情、保持工作干劲、增强工作能力,知行合一,为綦江区的发展稳定作出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贡献。
二、牢记服务宗旨
通过学习,我深深地感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时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明镜,牢记党的宗旨,常常对照检查,将党章党规贯彻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个无愧于党的培养、无愧于人民重托、无愧于时代使命的党员领导干部。
一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起着导航的作用,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永葆先进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党龄的党员,现在回想起自己当年入党时的情景,仍然心潮澎湃、激动不已。正是党的理想信念,指引着我向党靠拢,也是党的理想信念,激励着我奋勇向前,无怨无悔。大量的事实证明,只要坚定了理想信念,无论面对多么复杂的环境和艰难困苦的条件,无论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会成为自觉的行动。而理想信念一旦发生动摇,就会迷失前进方向,丧失革命斗志,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教训已经看得太多、听得太多。只有把党章党规学习好、遵守好、维护好,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共产党员,才能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
二要始终牢记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共产党人必须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作为个人而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三要始终严守党规党纪。党章党规党纪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党规党纪,就是要重申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遵守。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遵守政治纪律。讲规矩,守纪律,这是对我们党性的重要考验,是我们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根本所在。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也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政治要求,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对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心中没有标准,没有底线。甚至在一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也口无遮拦。当然,讲规矩、守纪律,并不是说作为一个党员就什么话都不能说,什么批评意见都不能发表。相反,我们的党一直强调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听取意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甚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果有不同意见,还可以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声明保留,并向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这是一个党员的神圣权利。但前提是,这些意见必须在党内提,而不能拿到党外去说。这就是纪律、这就是规矩。其次要遵守党的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纪律。要时常反省,做到慎独、慎微、慎权,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把纪律、法律和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转变为内在的自觉,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三、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一,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党章明确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要经常对照这个标准照镜子,有偏差就及时调校、有问题就及时改正,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忠诚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宗旨、忠诚人民,忠诚党的组织,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忠诚是具体的,忠诚不能虚化。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是要把忠诚与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定位联系起来,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落到实处;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抵制和反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无原则迁就、无底线退让,遇到阻力和挫折就动摇的“假忠诚”。
第二,要自觉践行党章党规党纪,敢于担当、认真履职。清正廉洁、一身干净,是党章第34条对党的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也就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从政最起码的政治要求。首先,要心中有戒、敬畏权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倍加珍惜组织为我们提供的机会、岗位和平台,做到按规则、按制度办事,行使权力的一切行为都要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进行,绝不能突破,越是权力“好用”,越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谨慎用权、规范用权、依纪用权,真正把权力用在为党分忧、为民谋利上。其次,要慎独慎微。我们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谨防自我放纵,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做好每一件小事、管好每一个小节,切实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第三,要净化生活圈和朋友圈,防止市场规则对从政道德的渗透、江湖习气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渗透、干部亲属对干部履职的渗透、不良风气对干部队伍的渗透,做到择善而交,交友有度,纯洁交友动机。
第三,要认真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干净做事、廉洁奉公。党章党规党纪再严,执行不严、贯彻不实等于空谈。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遵纪守法、干净做事。一要带头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凡是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党员必须做到的,自己必须带头做到;凡是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党员不能做的,自己必须坚决不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模范干部。二要严格执行正风肃纪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约束自己行为,做到生活上低标准、工作上严要求。三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自觉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