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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从“要我参加”变“我要参加”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6-07 10:18:11.0


“多亏了这5万多元救命钱,我们家才能挺过最困难的时候。”虽时隔半年,回忆起周宁县环卫处工会工作人员送来职工医疗互助报销款的情景,阮景花的女儿仍然非常激动。

今年48岁的阮景花是周宁县环卫处职工,去年在上班时因突发脑溢血昏迷,先后三次在闽东医院手术治疗,花费40多万元。万幸的是,她一直都有参加当地工会组织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最终拿到这笔“救命钱”。

数据显示,自2006年开始,我省9个设区市的总工会和省直机关工会根据各地在职职工特点,以设区市统筹和团体参加的方式相继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10年间,全省累计有1270.64万人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33.69万人次获得补助,补助总额49277.7万元。其中,仅2015年,全省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达248万人,累计补助8.3万人次,补助金额11801万元。不久前,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和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又下发通知,组织在榕直属学校(单位)在职职工开展医疗互助活动,预计有3万名教职员工参加。

职工医疗互助正逐渐成为我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为广大职工的健康提供多一道保障。

互助理念深入人心

早在2006年4月,厦门市总工会就推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以11种重大疾病为内容,通过构建医疗互助平台,让参加的职工实现互助互济,在医保之外多享一份保障。

当时还是厦门市总工会法保部普通干部的沈建勇记忆犹新。“那时,一年缴纳的互助金需要50元,但企业和职工对此都不太感兴趣。”

如何动员职工参加?沈建勇和同事们到一家家单位和企业拜访,宣传“给他人一份爱心,为自己留一份放心”的职工医疗互助理念。“我们把基层的工会主席和干事全部召集起来,一一讲解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意义和具体办理方法。”沈建勇说,经过努力,第一年有5万多名职工参加了医疗互助。

很快,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作用显现出来。这一年,厦门一家橡胶工业公司的职工陈某得了肾癌。在他们一家人陷入绝望之际,公司工会送来了2万元医疗互助补助金。

补助一个、温暖一家、影响一片。第二年,厦门市参加职工增加到8万多人,第三年,突破10万人。从2010年开始,厦门很多单位接到市总工会的通知就会主动来办理。这一年,厦门市参加的职工人数突破20万人。

从“要我参加”到“我要参加”的变化也在其他地方上演。泉州市总工会法保部干部林佩珠还记得,2010年10月,工会开始推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时,很多职工以为是卖保险。“一开始只有小部分企业的职工参加医疗互助。后来企业发现职工确实能从中获益,开始主动找工会对接办理。”林佩珠说,现在,“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最直观的反映就是参加人数的稳步增加。去年,泉州市参加人数超55万人,在全省名列前茅。

互助之路更宽更远

随着越来越多职工参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会组织在感到欣喜的同时,也感到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们一定要把医疗互助的事情办好,让职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省总工会法保部部长孙勤说。

在省总工会的鼓励和指导下,各地工会摸索出诸多更合理有效的职工医疗互助新举措。比如,厦门市总工会不仅将最初只保障11种重大疾病扩大到如今的31种;宁德市总工会探索对企业职工分年龄段收费,每年筹集100万元建立医疗互助保障金制度;泉州市总工会每年配套40万元建立大病补助风险调剂金制度……

为保障大病职工得到有效帮扶,2015年,省总工会在职工医疗互助的框架下新建全省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生病住院,除了能获得当地工会的医疗互助补助,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如果医保目录内费用净自付超过6000元以上的,省总工会将分不同档级和按比例标准给予“大病补助”,省总工会直接补助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

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有1800多名职工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省总工会直接补助金额达300万元。

今年年初,省总工会对职工“大病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不仅把“大病补助”门槛从净自付6000元降到5000元,补助标准也由分档按比例调整为分档定额补助。据初步测算,调整后的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将使职工受惠面扩大20%以上,受益职工的人均补助标准将翻一番。

孙勤说,这十年来的实践表明,职工医疗互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足,帮助患病职工减轻了医疗负担。接下来,省总工会仍将致力于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受惠率,让更多职工从中受益,让互助之路走得更宽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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