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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将共同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规划

发布人:市场部    发布日期:2016-05-18 10:06:03.0


日前,记者从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区域协同座谈会上获悉,为全面推进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的对接合作,打造规范统一的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协会将联合制定《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京津冀区域人力资源服务等级划分与评定》两个地方标准,力争年底前制定完毕,2017年初统一向社会发布。

人力资源服务标准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对区域内行业的经营发展进行统一规范、配套协调和系统优化,以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化服务水平,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科学发展。目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已有三部国家标准,分别是2011年1月1日实施的《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规范》、2015年7月1日实施的《现场招聘会服务规范》、《人才测评服务业务规范》。北京、上海、四川、湖北等省市先后制定了一些人力资源服务业地方标准,如北京市在2013年9月26日发布了《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两部地方标准,从而为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奠定了基础。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北京、天津、河北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目前三地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00余家,年营业规模600多亿元,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三地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完善、服务流程不科学、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不统一等问题,限制了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对接合作。对此,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在去年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资格互认互通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推进三地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的联合制定和共同发布。为此,在此次座谈会上,三地就共同研究推进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区域协同达成共识,建立由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省(市)级人力资源市场、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成的协调机构,组建《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一体化建设》课题组,以北京市先前发布的《人力资源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为基础,按照平等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尽快向当地质监部门报送标准立项增补方案,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样本测试、问卷调查、修订完善等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课题和标准制订工作,并根据三地质监部门工作安排,在今年年底或2017年初组织三方共同召开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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