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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地税三分局查补自然人个人所得税40余万元
编辑辑人员:平台总编 发布日期:2016-06-27 14:58:14.0
泰州地税三分局办公室主任封玮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该分局共查补自然人个人所得税超40万元。
每查补一位自然人个人所得税都有一段不得不说的故事。该分局风险应对二科刘杰税官就经手了一起经一分局催报催缴未果的案例。江苏省地税征管系统发现周某在5处任职,欠缴个人所得税10681元,去年年申报工资薪金收入18万元,曾在大泗镇某企业兼职。
刘税官接上级通报后,通过该分局的乡镇联系人,与乡镇协税护税网络人员,找到大泗某单位财务负责人汤某,据汤经理介绍,周某是泰州一高校老师,并提供了周的联系方式。随后,刘税官打电话给周,晓之理动之以情,起初周很不理解,他认为己由各任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刘税官说:个人在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月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于次年前4月前进行申报。周有意以忙为借口,不愿意配合。“今天已经是27日,过了5月须按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周某才同意配合。刘税官又与周某互加微信,并经多次联系做思想工作,周才给予配合。
5月30日上午一上班,周某就到泰州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补缴了相关税款。周表示:我真不知晓还需要按月合并申报,今后我肯定依法诚信纳税。据刘税官手中的一份报表显示,类似周某的情况,他已经遇到了40多起。今年以来,仅风险应对二科共查补自然人个人所得税超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