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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江苏常州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6月26日截止

编辑辑人员:平台总编          发布日期:2016-06-03 09:44:42.0

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也将重新划分

据江苏市人社部门通报,我市市本级(包括市直属、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26日。

此次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对象为在市本级参加城镇各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较往年不同,今年将有3000余家个体工商户纳入申报单位范畴。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办认证用户、网办普通用户和窗口受理三种渠道进行申报。

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未主动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暂按该 单位参保人员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当月缴费基数。2016年7月1日后补申报缴费基数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核定次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对未按规定办理缴 费基数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实的用人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重点稽核。

另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近期市本级将对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行业类别进行重 新划分,为下一步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费率做好准备。请参保单位于6月30日前登录人社局网站,根据本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对照“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分类 表”,查询核对本单位新的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如有异议,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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