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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HR要哭了!人大代表建议延长产假至3年

编辑辑人员:平台总编          发布日期:2021-06-04 14:59:17.0

HR要哭了!人大代表建议延长产假至3年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曾连续4年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实行全面放开三孩政策。


01

延长产假至3年,配套生育奖励政策

5月31日,朱列玉接受采访时建议:延长产假至3年,配套相应生育奖励政策,提高年轻人生育意愿。朱列玉表示,现在年轻人工作生活压力大,特别是在大城市,因此国家要多出台促进生育政策和给予相关支持。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此,朱列玉建议延长产假至三年,使得妇女生育后有足够的时间照看孩子,直至小孩进入幼儿园等托管机构。

“在这三年期间,女职工享受基本工资,这一部分不能全部让企业承担,国家也需负担一部分。”朱列玉建议,这一部分可由国家专项财政或社会保险予以支持,让年轻的妈妈生完孩子后能够有足够时间照顾小孩,同时保证收入来源。同时,朱列玉建议,将幼儿教育纳入基本义务教育,减轻养育子女的成本负担。

各地应根据实际需求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如建设满足需求的幼儿园、托儿所,把幼儿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里面来,作为一种刚需进行配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对此网友们有话要说了。

我国决定实施三孩政策,对此国家卫健委负责人有明确回应: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国情,遵循规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积极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政策的本意是好,但是应用到实际生活,还是有不少的问题需要配套解决。


02

三期员工管理

其中遇到的一个最常见的问题,就是三期员工。在职场中,三期女员工一直是个令HR头疼的问题。三期女员工在每个企业都会遇到,HR不能把她拿出来特殊对待,要正确对待。但是也要防微杜渐,不能一个部门的大部分员工都怀孕不来上班,那公司就不能正常运转了,所以要在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做很好的规划。比如年龄结构、性别比例等。由于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如果操作不慎就可能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甚至在劳动争议案件败诉。因此,HR应该全面了解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地方对“三期”女职工管理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做好“三期”女职工管理,既要保护女职工享受“三期”权利,同时也要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达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赢的结果。

遇到以三期为名义偷懒的员工怎么办?

有一些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了,开始不按照流程随意请假,也不和公司联系了,也不说自己是否还在企业工作,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1、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处理。但是我们要核实她的情况,如果确实是身体不舒服,我们可以区别对待。如果这个员工没啥事,就是在家待着,而且提供的是假的医院证明,我们可以按照劳动法处置。

2、以旷工来处理。有些员工会觉得我现在怀孕了,在三期期间,企业不能把我怎么样。前期请假了,请了2次觉得后期我也不用去上班了,也不用履行什么请假手续了。那公司都会在自己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的表示:3天以上没有请假,会按旷工处理。只要你有公示合法的制度,又有员工本人的签字确认,我们就可以运用这一条款。员工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3、如果员工并没有什么问题,正常履行了请假手续,前期可以用病假进行处理。

如果病假时间过长超过了医疗期怎么办?

一般员工是在怀孕4~5个月之后,会开始经常请病假。建议企业可以针对孕期的员工制定“产前休养假”等,规定在这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原工资的x%。

但是注意:税后工资不要低于当地的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想提醒各位HR了解员工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的反映给老板做好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疏导工作。

因为有些员工确实为企业作出了贡献,不能一遇到三期女员工就去选择解除。要知道,这也是企业文化建设非常重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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