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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2016年深圳公积金个税税前扣除标准调整最新政策

编辑辑人员:平台总编          发布日期:2016-07-05 14:56:38.0

超过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明天起,到手的工资可能会有变化喔!记者昨日从深圳政府在线官网获悉,由于2015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7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市地税局将对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调整。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涨了近700元


深圳政府在线官网挂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6年度深圳市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深圳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15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公报》的数据显示,2015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34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四舍五入)。记者查询市地税局去年发布的“2015深圳市地税局调整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及免税标准”了解到,该工资水平与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相比,提升了698.75元。


被辞退补偿费免税标准提高


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税标准得到提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深圳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将从217953元调整为243102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仍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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