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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公积金新规:缴存单位与缴存人信息要关联
编辑辑人员:平台总编 发布日期:2018-04-02 09:26:59.0
日前,江西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通知,要求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信息关联至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
通知表示,从2018年3月20日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将按照住建部要求,对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信息实行关联。各单位须通过中心官网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并于4月30日之前报送中心汇缴业务柜台办理。缴存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职工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及付款账户关联手续,将导致中心系统不能匹配单位付款账户信息,汇款资金系统将无法自动转入中心汇缴专户。
缴存单位可申请关联多个银行付款账户,并设立其中一个银行账户为单位主账户。一个银行付款账户不能同时关联两个以上(包含两个)的缴存单位,中心仅接受已关联的付款账户的转账资金。已办理关联手续的缴存单位付款账户发生变动,应及时到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