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ཁྱེད་ཀྱི་འགྲམ་དུ་མི་ཤུགས་ཐོན་ཁུངས་ཀྱི་རིགས་གཅིག་མཁས་ཅན་ཝེ་ཁེ་ཞུན་·
企业不缴公积金,职工如何维权?
编辑辑人员:平台总编 发布日期:2018-02-07 10:49:25.0
近几日和几个人力资源圈内的朋友聊天得知,很多从事人力资源的朋友竟不知“五险一金”中“公积金”企业到底该效还是不该交?今天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一次简单的分享:
一、 传统的误解
在实际的人力资源运作中,很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人力资源朋友们都认为“公积金”是企业给员工的额外福利,企业可以给予也可以不给予。这种想法对吗?点跃在线的老师告诉大伙,错!大错特错!
二、 误解的根源
在近几年的人力资源职场实际操作中,已发生过很多企业员工因“公积金”发生的劳动争议,要求单位给予补缴公积金,可结局普遍是劳动部门和法院对此诉求不予受理。为此,久而久之,大家都误认为“公积金”是企业给予的福利,不是国家强制要缴的。
三、 政策解读
关于公积金的政策如下:
1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2建设部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
3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4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的意见》等等,都已明确指出“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即用人单位有为在职员工缴存“公积金”的法定义务。
四、 如何维权
根据国务院《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在职的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此条例,企业职工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诉求,如果当地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的,职工可以以公积金中心“渎职”或“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公积金中心诉讼其法院,要求其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自已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