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20日),阿里巴巴集团与百联集团在上海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如果你看到消息第一时间赶去买点百联股份的A股股票,还来得及收获一个涨停板。在此之前,阿里巴巴已经开始了在传统商业领域的攻城略地,其每次与传统零售企业合作,资本市场都会有一定的反应。看起来,外界非常看好阿里巴巴与传统零售商们的合作。
与以往电子商务总是扮演着传统商业对立面的角色不同,这一次,马云用“新零售”的概念,将线上与线下、实体与虚拟……融为了一体。那么,引发市场想象的“新零售”到底是什么?它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绝不仅仅是升级版的O2O
有人说,线上线下打通,这不就是升级版的O2O吗?如果只是这么理解新零售,显然太过简单了。
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新零售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将“人、货、场”等传统商业要素进行重构的过程,包括重构生产流程、重构商家与消费者的关系、重构消费体验等。每个企业都将走向数据公司,完成消费者的可识别、可触达、可洞察、可服务。阿里巴巴的整个生态体系将通过大数据、新技术帮助商家完成重构。
这句话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就是:随着新零售更深度地打通和融合线上线下的商家,包括向上游延伸到设计、制造,向下游延伸到物流、仓储、配送,你的购买行为大数据,可能比你妈都了解你,而这些数据可以帮助商家更好地为你服务。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以前需要去便利店超市购买的日用品,现在也可以通过网上商超购买,当天即可送达。这不是电商跟实体商超抢生意,而是线上接单,线下直接配送,线上线下可能不是一个企业,而是在新零售的概念下构成的一个联合体。当这些消费数据积累到一定基数,通过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分析,可以往上游传递需求,让设计制造企业知道什么商品更受消费者欢迎,也可以向下游传递指引。比如一个消费者大量购买婴儿奶粉,那么他(她)很可能家有宝贝,他(她)也会需要婴儿纸尿布、婴幼儿服装、玩具等一系列相关用品,其后的商品推送也将更为精准有效。
消费者画像与隐私保护的博弈
按照双方发布会上公布的合作内容,阿里巴巴与百联集团的合作涉及六大领域:全业态融合创新、新零售技术研发、高效供应链整合、会员体系互通、支付金融互联、物流体系协同。这六大领域也将是马云所说的“新零售”发力的主要方向,也几乎涵盖了消费者所有消费行为的方方面面。
随这而来的一个问题是,当你的一切消费行为都成了有迹可寻的大数据时,消费者的隐私该如何保护?比如有人在网上买了充气娃娃之类的产品,他也许并不愿意走到线下商家时,还有人不断向他推荐相关产品。
如果分析一个人从20多岁到30多岁的全部购买行为,应该可以大致看出他(她)的人生轨迹:什么时候结婚(购买婚庆用品和服务),什么时候生孩子(开始购买婴儿奶粉等用品),什么时候买房子(购买家居和建材搞装修),什么时候长胖了(衣服尺寸的变化),有什么爱好(购买游戏币的多半爱玩游戏,以此类推)……
如同以前在互联网上流传的一句定律: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今后也许要改为:凡买过,必留下痕迹。
想想这样的场景,还真是让人又爱又怕。当新零售大潮涌来时,我们在欢呼的同时,也应该呼吁监管和立法的及时跟进——在隐私保护和消费者数据分析之间,尽快确立合适的界限,如此,才是消费者之大幸。